津貼款項
1. 每個津貼申請上限為80,000港元。每位合資格申請人及其合法配偶(如已婚)可共獲批最高80,000港元的津貼。每個物業可獲批最高80,000港元的津貼。津貼額將依照合資格申請人及其合法配偶(如已婚) 擁有物業的業權份數按比例計算。
2. 如申請人曾申請房協轄下的長者維修自住物業津貼計劃,申請人仍可向市建局申請有需要人士維修津貼,惟兩津貼下可獲的津貼總額不會超出有需要人士維修津貼的津貼上限 (即80,000港元)。
3. 政府撥款情况許可下,每位申請人在首次成功申請有需要人士維修津貼的申請表提交日期起計10年內, 最多可分4次申請。
津貼覆蓋範圍
- 津貼資助範圍主要針對影響樓宇安全的工程:包括石屎剝落、窗戶破損、檢驗工程、走火設備及滲水等工程
- 樓宇保養相關工程
- 津貼可用作償還申請人之前向屋宇署、房協或市建局申請的樓宇維修貸款餘額;或撤銷有關法定押記令所牽涉的費用